参展承诺及声明 / Exhibition Commitment and Statement
中国昆明国际石博览会参展承诺及声明
中国昆明国际石博览会组委会、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为规范参展行为,加强诚信展销,创建良好的展会秩序,保障展品品质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展商/参展公司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公司保证严控参展展品质量,参展期间保证所有参展展品符合珠宝质检审核要求,承诺不销售非天然珠宝玉石饰品,承诺参展展品属于天然石种,若擅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有后果由我公司/我方/本人承担,与组委会及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无关,如有第三方索赔,我公司负责解决相关争议并赔偿因此给组委会及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若我公司怠于维权的,允许组委会及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积极维权,但相关成本以及维权结果由我公司承担;
2、 按照《云南省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标签标识》地方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我公司/我方/本人承诺上柜销售的天然珠宝玉石饰品标签标识必须注明“名称、规格、价格和销售企业名称”等相关内容,并明示上柜销售商品标签标识。
3、按照《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95号令)地方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凡标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以上的商品必须附有国家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我公司/我方/本人承诺在相关珠宝玉石饰品上柜销售前取得检验证书。
4、在展览期间,我公司保证实际参展展品类别与报名表提供展品范围一致,否则组委会有权收回我公司所定展位且当场取消我们的参展资格。
5、展会开展时间段内(包括与展会相关的所有晚宴、活动时间),相关展品、财物请展商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6、参展商须按规定时间到馆,闭馆时待清场人员到达展位后方可离馆,否则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由参展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7、展览期间石空间参展展品不允许提前撤出展品,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组委会申请,审批同意后凭签字盖章的《撤展放行单》撤离。
8、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主序厅地面承重500kg/㎡,石空间内参展展品不得超过承重范围,因超重导致地面损坏,按场馆有关标准赔偿。
9、本次展会组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所有展商提供免费夜储服务,展商可按自愿原则选择是否使用该服务,相关服务单据、协议展商需直接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因夜储服务产生的纠纷、损失等相关责任组委会概不承担。
10.我公司不可撤销的同意,主办单位有权审查我公司拟在公共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抖音、接受采访时发布信息所包含的文字、图形、图片、视频等样稿,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应按主办单位要求修改; 未作修改的,主办单位有权拒绝发布并且要求我公司不得再次发布,如我公司违反的,我公司应当承担10000元/每次的违约金。我公司保证对委托主办单位发布的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11. 如有任何诉求,我公司将通过合法途径与主办单位进行协商,合理反应请求事项,不组织聚众(人数达3人及以上)、恶意(包括并不限于围堵、静坐、打横幅标语等)维权。
12.为确保展会的良好形象与氛围,我公司将督促参展人员仪容干净、自然、端庄。
特此声明。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将严格遵守上述条款。
特此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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